各片区管理局,区经济发展局、公安局、财政金融局、资源生态局、执法应急局、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水平发展的意见》(〔2020〕4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29号),快速推进实验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气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快科学技术创新,提高作业全流程安全生产水平,为农业生产、森林防灭火、重大应急保障服务提供坚实保障,更好地服务实验区经济社会发展。
到2025年,“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运行更顺畅,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作业、安全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实现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安全作业。开展精细到乡镇的干旱等灾害风险区划,制作人工增雨服务作战图。建设2套地面烟炉人工增雨作业装置,更新1套新型地面火箭发射装置,完成发射控制器安全加密装置改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信息实时监控率达到100%,增雨火箭弹、装备物联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人工影响天气增雨火箭弹实现规范化存储和运输。到2035年,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服务综合能力达到省内先进地市行列,为实验区基本实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人工影响天气监测能力建设。更新完善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等边界层气象垂直综合观测等探测设备,推进卫星遥感应用体系建设,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的自动气象观测站密度,强化观测装备社会化保障机制。提升森林防灭火、干旱监测能力,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区气象局、执法应急局,各片区管理局)
(二)人工影响天气指挥能力建设。基于实验区干旱灾害历史数据,针对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开展灾害风险精细化评估,建立精细到乡镇的干旱灾害风险区划。编制人工增雨抗旱服务作战图、周年服务一览表、年度工作规划(“一图一表一计划”)。更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终端,提升作业决策指挥、安全管理等水平。提升农业抗旱、森林防灭火、重大活动服务保障等科学指挥应用能力。(区气象局、农业农村局、执法应急局,各片区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基于各部门、行业需求和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结果,优化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推进2个作业站点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相关安防设施以及气象观测设备。淘汰老旧装备,更新具有安全加密装置的1套地面火箭发射装置。布设2套远程智能遥控地面暖云催化剂发生器(简称“地面烟炉”),配套建设相关的气象观测设备。(区气象局、执法应急局、农业农村局、资源生态局,各片区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电子芯片手持终端的使用,对作业人员、装备、业务流程等安全运作的综合管控和空域报批进行留痕管理。应用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技术,在作业站点、运输车辆等关键部位和场所加强安全防护。升级改造自建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防雹火箭弹临时存储点并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根据自身的需求租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存放弹药。租用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火箭弹运输,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弹药运输许可证,火箭弹实现规范化存储、运输。健全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机制,组织并且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应急演练工作。(区公安局、执法应急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人工影响天气科研能力建设。推动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指标和技术方法研究,开展人工增雨效果检验评估技术探讨研究,编制人工增雨效果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逐步优化作业站点布局和作业方式,不断的提高作业效果。(区气象局、经济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联席会议制度,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弹规范化存储运输、作业安保、人员备案、作业站点巡查、空域申请使用等环节中的安全监管职责,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演练,形成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局面。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融入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建设内容。(区执法应急局、公安局、交通建设局、气象局、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科学技术人才支撑。参加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培养领军人才。加强基层作业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技能培训和竞赛,提升队伍素质。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稳定作业队伍。(区气象局、社会事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财政保障。将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作业、安全管理、科研“五大能力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将其建设与运行维持等相关经费纳入主管部门年度部门预算,区财政负责统筹保障。各需求部门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经费的支持。坚持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有关部门要按照公益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对人工影响天气所需经费实行收费优惠或减免。(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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