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半身瘫痪的王先生使用一台太阳能微波理疗仪进行理疗,造成三度烧伤,3月19日进入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九医院烧伤科进行诊治
目前这台太阳能微波理疗仪的生产厂商“深圳市百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味健康)”总经理魏文道表示,厂家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记者多方了解得知,该产品暂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只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据王先生家属介绍,这台太阳能微波理疗仪是王先生小舅子供职的公司,即“重庆市百草太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草太兴)提供的产品,由公司一位会使用仪器的刘女士操作,王先生小舅子本想用理疗仪帮助王先生治病调理,没想到两天理疗8次后,王先生的后背烧伤,只得去医院诊治。由于王先生身体处于半瘫状态,后背知觉不强烈,察觉缺陷时后背已严重烧伤。
王先生的儿子和记者说,3月10日至11日,他的父亲分别接受了8次理疗仪的治疗,每次15分钟,由于当时家人都不在场,只有一位姓刘的女士和王先生在场,所以具体的操作方法家属不知道。
据了解,王先生使用的这台太阳能微波理疗仪是从外地邮寄过来的,是上一个经销商试用过再邮寄给王先生小舅子的。王先生小舅子供职的百草太兴是一家从事保健食品、中药材等销售的公司,而这台太阳能微波理疗仪是该公司和太阳能微波理疗仪的生产厂商百味健康合作后,拿来试用的理疗产品。目前还没有在市场上销售。王先生的小舅子本来以为利用公司的这台理疗仪器,可以为姐夫治病,不想姐夫却被烧伤,他坦言这种意外是他没想到的。王先生的小舅子在这家名叫百草太兴的公司已工作两年,此公司地址在重庆市,王先生的小舅子只是作为呼和浩特市的经销商在销售百草太兴的一些产品。这台太阳能微波理疗仪就是企业来提供,让各地经销商试用的一个产品,只是没想到,这台太阳能微波理疗仪在别的地方试用没听说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现在却发生烧伤的事。
3月22日,王先生在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九医院做了清创手术,截止3月25日,仍在住院治疗。
这台太阳能理疗仪的提供商家百草太兴在王先生被烧伤后,建立群聊给王先生提出一些烧伤的处理解决的建议。在群聊中,王先生回复一句“现在我姐夫不相信微波了”后,被移除出群聊。
3月25日,记者电话采访了百草太兴的总裁黄冬,他否认企业来提供的太阳能理疗仪有问题,随后挂断电线日,记者再次电话采访黄冬,黄冬称过多细节他不想谈,并表示他以个人名义给王先生的家属打去10000元钱表示心意,随后挂断了电线
根据理疗仪上面标识显示的生产厂商,记者电话采访了百味健康的总经理魏文道,他表示厂家愿意承担对应责任,并向王先生提出派人来呼和浩特市使用太阳能微波理疗仪帮助王先生处理烧伤情况。但是王先生家属对这种的提议不满意,所以双方还在协商中,暂时没有协商结果。魏经理说该产品属于家庭日用品,不要专业人士操作,它的使用规范是每次使用15分钟,一天2到3次,距离为30公分,温度为44℃。对于太阳能微波理疗仪产品资质的问题,魏经理向王先生家属出示了该产品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有《深圳市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信息》,关于深圳市百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自我承诺:《微波理疗仪》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等内容。魏经理还向王先生的家属提供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实用新型名称为:一种便携式太阳能微波治疗仪。但是其他的证明该产品质量上的问题和相关资质,魏经理表示还在办理中。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苗荣盛认为,该理疗仪器如果是有偿使用,而且生产厂商生产的理疗仪器符合国家标准,则属于操作者不正确使用,如果是服务的提供者没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和方法,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则由服务的提供者承担。如果产品既没有行业标准,也没有生产厂商,更没有产品合格说明书,则属于三无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则属于假冒伪劣产品,由此造成的消费者人身损害,由厂家和服务的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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