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可报!合肥公开招聘234人!

发布时间: 2024-05-23 作者: 电池类测试

详细介绍

  本次共招聘234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拥有非常良好职业操守;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弱)、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4日至2003年5月14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之后出生);

  1.本人或共同生活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信息的;

  12.合肥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在合肥市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安民警和在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是根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2.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任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招聘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其中: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最重要的包含但不限于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的综合了解,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00至 5月20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需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当某一岗位出现职位空缺,而其他岗位有多余合格考生,按照所有岗位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调剂(若出现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

  2.报考人员一定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21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24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5月24日15: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5月27日至5月28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公安辅警综合知识》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同时,我们将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若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10天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依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将在6月1日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在体能测试前有必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报名资格证明材料须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近期免冠白底照片1寸6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份(报名现场自行登陆学信网查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的《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以及笔试准考证。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任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体能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

  4.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别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应聘人员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由应聘人员本人出具并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体能测试费用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

  2.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3.体能测试共设3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实行达标测试,不计入体能测试成绩;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成绩记入考试总成绩。纵跳摸高未达标者不可进入下一体能测试环节和面试环节。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达标成绩为265厘米;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2次(取最高成绩记入)、10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

  纵跳摸高达标者进行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各项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计算:取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二项成绩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的30%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4.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6.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有任意一项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3:3:4的比例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3.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项目除以上规定项目外,还需进行毛发检测。

  4.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不是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非组织原因,未依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全方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共同生活的亲属、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满足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有没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建议》(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

  合肥市公安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培训名单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岗前培训结束后,市公安局将为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照《合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实行层级化管理,待遇按《合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办法》规定执行,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查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岗前培训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笔试费用45元/科,体能测试55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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